黑龙江教育厅要求开设游泳课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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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27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省教育厅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生户外活动安全,尤其是避免因游泳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发生,开设游泳课或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每一名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据了解,最近一段时间,我省一些地方和学校连续发生多起学生溺水身亡事故。6月15日晚6时30分,孙吴县沿江乡中心小学4年级学生胡双双不听同学劝阻下江洗澡后溺水身亡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提高每一名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省教育厅还要求学校组织郊游、远足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一定要经过审批。(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