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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可报困难家庭 子女就学有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58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消息:从7月15日起,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报困难职工家庭了。这一举措在全省还是首次。这是记者昨从市总工会获悉的。

  据介绍,此前,我市困难职工家庭的申报只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具有温州户口的困难职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关爱民工的“和馨行动”,市总工会于近日出台《市属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申报困难职工家庭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把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延
伸到外来务工人员。

  根据《管理办法》,外来务工人员申报困难职工家庭要符合以下条件:务工人员的家庭在温州市区(以暂住证为准);外来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应属市属企业并已建立工会组织,其当事人是工会会员;在温务工五年以上(含五年)、连续在现企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含300元);在温务工的人员或家庭成员(有供养关系的直系亲属),在温期间患病或意外灾害造成特殊困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

  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企业工会申报困难职工家庭,经市总工会审核批准后,可在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享受优惠。凡子女在市区小学或中学按规定的学校就读,免收本年度学杂费、代管费、住宿费和借读费。同时,优先给予慈善助学或结对助学的待遇。在医疗方面,困难职工家庭凭《特困证》到市区医院门诊,免收其普通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减半收取一般体检费和普通住院床位费。此外,持《特困证》家庭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和诉讼代理及公证等相关法律援助。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总工会已建立困难职工家庭档案334户,累计投入医疗救助金5万元,发放特困证156个。市总工会将对外来务工人员困难职工家庭统一建档,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总工会,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区域困难职工家庭的申报条件和待遇享受。(温州日报见习记者王丹容通讯员 余心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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