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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当事人民警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8:54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合肥7月3日电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公安分局原插花派出所民警陶伟,近日因涉嫌受贿、强奸当事人等被阜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法庭审理查明,2004年1月28日,插花派出所民警陶伟利用处理插花镇汪寨村村民訾某的二姐夫张某与村民姚某纠纷的时机,接受并索要訾某现金共34000多元,2004年2月22日中午,陶伟将訾某灌醉后将其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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