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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02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孙玉琢记者吴艳荣)为快速准确掌握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及时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以及善后等工作,省建设厅日前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建立起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

  按照我省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要求,今后建设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与有关主管部门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报告并逐级上报。凡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12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省建设厅。其中,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要在6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省建设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要在3小时之内逐级上报至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将在相应的要求时限之内上报至建设部。对于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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