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应及时调整第三者责任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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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03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时新)记者近日从有关单位获悉,随着5月1日我市大幅度提高道路交通人身伤害赔付标准以来,由于许多私家车主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额度严重不足,导致很多车主不得不自行为超出保险公司赔付额度的损失“埋单”。业内人士建议,车主每年购买车辆保险时,应及时加保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并注意调整保险额度。 为省钱留后患
市民张先生拥有一辆桑塔纳私家车,该车的保险于今年5月4日到期,张先生以前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一直是40万,当在办理续保业务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张先生多保一点第三责任保险,张先生为了省400多元钱拒绝了。可是今年6月12日,张先生驾车外出旅游时,发生了严重的车祸,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作出处理意见以后,张先生傻眼了,自己总共需要向死伤者赔付48万元,由于自己只购买了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以张先生只有自己掏腰包,赔了38万。 车主应及时加保 对于我市大幅度提高死亡赔付标准后,车主该如何选择保险,某财险公司的业务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两个月,由于我市执行了新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付标准后,类似于市民张先生的遭遇已经成了普遍现象,车主一定要及时根据每年的新的人身伤害赔付标准,调整自己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额度。其实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费不会随保险金额大幅度提高而提高,10万和50万保险额度之间,保费仅仅相差400元,现在车主在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时至少应该购买20万,最好选择50万这档。”该负责人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