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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监管部门紧急核查普康产“甲肝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04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7月4日消息:安徽泗县大庄镇发生“甲肝疫苗事件”后,温州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紧急布置暂停销售和使用该公司生产的041107、050107、050104、050201、050301、050305等6个批次的“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其中041107批次已过期失效)。

  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温州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医药供销公司等单位甲肝疫苗的使用、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同期开展检查。检查发现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年5-6月份,向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批号为20050104、20050305的“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计4500支,并已陆续调拨给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现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库存疫苗已被就地封存,等待处理。目前,温州没有发生因接种“普康公司”甲肝疫苗而造成不良反应的事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流向温州的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相关情况予以高度关注。(温州商报通讯员王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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