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征个人所得税建设部称没有推广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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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25 每日新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虽然目前已经有一些城市尝试开征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但中国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7月2日表示,对于二手房交易中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做法目前只是个别地方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尚无推广时间表。 刘志峰表示:就这个问题,目前国家没有考虑,杭州是实行过,实行了不到半年就取消了。有专家表示,目前中国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本身就非常冷清,以北京为例,二手房交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地产杂志主编杨重光认为,有的房主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暂时不卖,限制了二手房更活跃的交易。杨重光说,通过税收调节房价是一种趋势,一些地方在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借鉴了国外的做法,但实际操作中遇到了问题。 据悉,为了打击楼市的投机炒作行为,杭州、南京、青岛相继出台政策,规定个人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房屋必须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杭州在 2004年 1月 1日就实行了这项政策,南京和青岛则在今6月1日起实行。不过,目前杭州和南京都停止了强制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