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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征个税只是个别试点 建设部称没有推广时间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29 江南晚报

  本报专稿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7月2日表示,对于二手房交易中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做法只是个别地方的试点,目前国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本身就非常冷清,以北京为例,二手房交易量不足整个房地产市场交易量的10%,如果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话,对二手房市场又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一些地方最近对出售二手房所得开始严格执行征收20%的个人
所得税。北京市朝阳区在6月1日就出台规定,二手房只有完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举例说,如果你有一套当初花50万元买来的住房,现在卖了60万元,那你就得在交纳2万元个人所得税。但最近,朝阳地税部门却取消了将交纳个税和过户挂钩的作法,原因是新政策实施以后,二手房交易量骤然下降。

  除了北京,尝试加强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得征收所得税的城市还有杭州、南京和青岛,但是目前杭州和南京都停止了强制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作法。这些措施给二手房市场带来了较大冲击,杭州连续8个月二手房交易量不断萎缩,每月平均降幅在10%以上,在这期间,税务部门仅收到了3000多宗个税。而且还出现了卖家把税费转嫁给买家的现象,间接抬高了房产交易的价格。杭州也暂停了这一做法。南京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在新政策出台半个月后,6月16号,南京市房管局局长陆春林表示停止征收这一税种。目前只有青岛还在执行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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