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水资源费收费标准上调 居民生活用水待商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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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58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7月4日消息:7月1日起,我市水资源费收费标准上调。今天,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向社会发布水资源费标准调整公告。 我市调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是按照省里的有关精神执行的。据悉,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水资源,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市水利局水政部门表示:温州是中度缺水城市,水资源费新标准的实施,对保护我市水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调整后的自来水制水企业收费新标准为每立方米0.08元,以前是每立方米0.015元;新的自备取水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10元,以前是每立方米0.002元。 温州水务集团目前执行的是2003年开始的标准,即每立方米0.015元。调整后的水资源费对该集团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该集团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还没收到,不好说。 据悉,调整后的取用灌装桶、瓶装水的收费标准也有较大提高。 地表水灌装桶、瓶装水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5元;取用地下水灌装桶、瓶装水的收费标准则为每立方米10元。水资源费按用户实际取水量征收;水力发电则按发电量征收。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此次水资源费标准的调整对我市其他行业也将产生较大影响。 我市一些电镀企业用的是地下水,而地下水的水资源费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20元上升到现在的1.20元(承压水)和0.40元(非承压水)。 水资源费标准的调整也最终会影响到水的价格。不过,水价的调整还需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市水利局水政部门和市水务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均作上述表示。目前,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是否提高、提高多少尚不明了。(温州商报记者芮文正 通讯员 周宏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