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渠道改善市民住房条件 中低收入家庭受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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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1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上海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多渠道改善市民住房条件。日前,记者从上海市房地资源局获悉,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和公有住房低租金政策,申城近百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住房保障;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平改坡”综合改造,更使近90万户普通市民家庭享受“阳光”,就地改善了居住条件。 今年夏天,对家住黄浦区瞿溪新村116号的董巧宝一家来说,将格外惬意:经过“平改
回想十几年前,董巧宝一家六口仍蜗居在30平方米的陋室内。1992年,通过单位福利分房,搬进了瞿溪新村,房子增大了近20平方米;1996年,按照住房改革制度,仅花了万余元就买下了这套使用权房,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产权房;2004年底,已有四十余年房龄的瞿溪小区通过“平改坡”综合改造,就地完成了功能、面貌的“升级”;如今儿女已经长大,成家买了新房子…… 董巧宝细数着这些年来通过各种住房政策,一步步改善居住条件的历程。而这,也正是申城众多普通家庭一圆住房梦的缩影。 为了能让更多百姓告别陋室,十几年来上海始终没有停止过对各种住房保障政策、制度的探索,一个个开创性的举措不断推出: 1987年起,以“办实事”形式推行住房解困制度,先后解决了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2.5平方米、3平方米和4平方米以下的居住特困户住房问题。从政府解困到政府、单位和职工个人多元解困,从无偿解困到有偿解困,住房解困机制不断发展; 推行住房改革制度,1994年起在全市实施公有住房制度出售政策。上海市民可以成本价购入公有住房,并享受各种折扣和税费优惠,不仅拥有了产权房,还可通过上市交易“得一块”购置新房。截至去年底,全市已累计出售公有住房163.81万套,建筑面积8846万平方米,占可售公房的85%左右; 2000年,历经12年的“4平方米以下”住房解困完成后,上海又继续探索更符合上海实际的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并开始试点…… 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台面向普通市民的住房政策;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这是十几年来上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以贯之的工作原则。 来看这样一组数字: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还是上海人的心头之痛,人均4平方米以下的缺房户高峰时占全市户数的60%;四分之一的居民把公共过道当厨房,一半以上居民用马桶,40%居民烧煤炉。 但截至2004年底,上海市区人均居住面积已由1990年的6.6平方米提高到了14.8平方米;住房成套率由1990年的31.6%提高到了92.5%,数百万家庭改善了住房。在此过程中,上海市区两级财政投入了大量的补贴资金,累计约近30亿元。 分层落实困难家庭优先 综观上海的各项住房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最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保障型”政策,另一类是针对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改善型”政策。困难家庭优先,多渠道、分层次解决,是这些住房政策的核心。 周桂珠一家四口原先住在14平方米的陋室中,两个儿子还要睡上下铺。 2000年,作为上海廉租住房制度的试点对象,周桂珠一家经街道廉租办牵线搭桥,用租金补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又租了一间房子,老夫妻俩住进新租的房子内,高兴得合不拢嘴。 像周桂珠这样住房差、收入低的“双困”家庭,如今主要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住房问题,这也是上海住房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认定标准上,实行民政低保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标准准入机制,人均居住面积认定标准从5平方米到6平方米,再扩大到7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标准则按照民政低保线认定。配租方式上,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这一廉租住房政策为最困难群体托了“底”,目前已有近1.5万户家庭享受了这一政策,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继续推行公有住房低租金和减免政策,是“保障型”政策的另一项“重头戏”。对那些在“双困”线以上,但居住困难的公有住房承租家庭,上海继续推行公有住房低租金和减免政策,租金平均每平方米1元左右,符合条件低收入家庭还能享受租金减免。仅2004年,全市直管公房便减免租金2363万元,受益家庭约8万户。 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改善型”政策,也是“多管齐下”。 ———“改造”政策。上海推进旧公房成套化改造及出售。1996年起,已累计完成成套改造面积32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10万余户;实施“平改坡”综合改造,提升旧住房功能。1999年至2004年,全市已累计有约24万户居民受益。 ———“贴息”政策。上海对有购房愿望,但购买能力不强的一般中低收入家庭,考虑让其购买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并享受购房贷款贴息政策。2003年6月1日起,上海对一般中低收入家庭实施购房贴息政策,今年3月又放宽了政策享受条件。 ———“租赁”政策。上海正积极探索建立住房租赁新机制,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市民通过梯度消费实现住房梦。 不断健全惠及更多群体 今年以来,上海加快了1000万平方米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引起了市民的普遍关注。老百姓关注这些项目的建设标准,关注它们的分配方案。 记者从市房地资源局获悉:两个“1000万”中,配套商品房的运作机制已经形成,仍然确保动迁房源的需求,向重点工程动迁家庭优先供应。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的运作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不过其初步方案已经“出炉”,预计今年第三季度将在卢湾、闵行、嘉定、奉贤等四个区试点起步,第四季度在全市推开。有关方面将在租售对象、操作程序、房源安排和租售价格上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让最需要的中低收入居民买或租到低于周边市场租售价格的住宅。 从动迁困难家庭入手的住房租赁新机制也已眉目初显。上海考虑将低保、严重疾病、残疾、孤老等特殊困难家庭作为住房租赁新机制的认定对象,从配套商品房中切出一块作为房源,为他们提供优惠租金的住房。同时还将研究方案扩大承租范围,让在本市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上海市民,以及作为人才引进的“新上海人”也能享受“阳光”,实现“租售并举”。 而已经推行多年的一些政策措施,仍在不断“精雕细琢”中。 ———廉租住房制度方面,重点做好调查摸底,继续扩大享受范围,年内实现1.8万户家庭受益; ———旧公房改造方面,试点用减少户数、重新调整平面布局的方式,进行成套改造。今年,杨浦区将启动约8万平方米试点改造,目前方案正在进一步征求居民意见; ———“平改坡”综合改造,继续采取政府扶持,多元筹资、有偿改善的机制,规范管理,并在施工方面开展内部邀标试点。 种种迹象表明,上海仍在不断健全多渠道改善市民住房条件的住房政策,让这一百姓欢迎的“阳光”工程惠及更多群体。有理由相信,通过不断健全的住房保障制度、各项住房政策和日益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上海市民的居住条件还会更为舒适、更为舒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