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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益寿康大药店的荣辱沉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19 北方新报

  两年前,提起益寿康大药店,许多包头人都非常熟悉,甚至在自治区西部地区的医药界,其名号也显赫一时。2002年底,包头市工商部门吊销了益寿康大药店的营业执照,名噪一时的益寿康从此在包头销声匿迹。这一结局令许多人惊叹之余大惑不解。更令业界唏嘘不已的是,日前,包头市益寿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秦敏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益寿康是私营企业还是集体企业?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秦敏所作的是二审即终审判决。去年10月,在青山区人民法院对秦敏进行一审刑事审理中,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秦敏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在人们的印象中,益寿康是秦敏一手创办的,曾经在包头的医药零售市场上所向披靡。那么,作为公司创办人何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说呢?在青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已经53岁的秦敏侃侃而谈,谈他创办企业的艰辛以及为国家排忧解难解决待业青年、下岗职工就业所做的贡献。

  青山区人民法院认定,秦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编造假名字领取工资的手段,在1996年至1999年期间,以“石磊”和“刘以伟”的假名字领取资金累计54笔,共计骗取本单位财产3.8万余元;在1998年至1999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为自己付房款、买家具及为其儿子付房屋装修费共计5.2万余元。上述两笔款项,秦敏均未归还。

  最后,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秦敏身为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相关法律,数罪并罚决定对秦敏执行有期徒刑5年。

  青山区人民法院对秦敏进行宣判后,秦敏不服。秦敏认为:益寿康是由其个人出资的私营企业,其未用“石磊”或“刘以伟”的假名字领取工资,为其儿子买房的房款是企业内部的“垫付”,未支付过所谓“设计费”,买家具一事自己也不知道。秦敏提出上诉,请求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无罪。

  私营缘何变集体?

  显然,判断秦敏有罪无罪的关键在于判定益寿康到底是私营性质还是集体性质。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益寿康是集体性质企业,其证据有秦敏将企业赠与青山区劳动事业管理局(现更名为就业局)时公证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书证。那么,秦敏为何要把自己一手创办的企业赠与青山区劳动事业管理局呢?青山区劳动事业管理局未向益寿康投资,这种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通过各种不同途径得来的信息,我们大致可以梳理出秦敏从起家到把益寿康赠与集体的过程。

  秦敏16岁就参加了工作,在内蒙古二机厂当工人,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利用业余时间啃起了医书。一次偶然的机会,厂长觉得秦敏是个人才,便把他调到了二机医院中药房当了药剂师。在旁人眼里秦敏交了好运,可谁也没想到,没多久秦敏竟然辞职下海了。那是1983年,秦敏领着5名待业青年靠卖电视报、倒腾资料卡片挣了1000元,然后用这1000元钱作本钱在青山区开了益寿康药店。据说,秦敏为办营业执照费尽了周折,最后他给当时的市长写了封信,市长亲自作批示后,秦敏这才顺利地领到了营业执照。那张包头市医药零售行业编号为“1”的营业执照后来成了秦敏炫耀的资本。益寿康药店开张后,发展迅速,1985年左右,员工已经增至28人。

  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一位经济学教授讲,在1990年左右,有个现在看来非常可笑的争论,即雇7个人及以下的算个体户,雇工超过8个人以上的就是私营企业,那时国家对私营企业的态度是不提倡、不宣传、不抵制,国家的这种态度难免使得社会对私营企业另眼相看。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秦敏向青山区劳动事业管理局打了一份报告,提出为了替国家排忧解难,解决待业青年的工作问题,申请将个体所有的益寿康药店转为集体企业。1991年3月19日,相关部门同意了秦敏的申请,并且经青山区公证处做了公证。

  对于秦敏为何要将自己一手创办的企业捐给集体,人们说法不一。秦敏本人的说法则是,那会儿人们的观念还没有转变,对私营企业存在偏见,只有将企业性质改变,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统一了人们的认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并且被写进了国家的根本大法,此时益寿康却已经成了集体企业。

  1993年至1997年,益寿康由一个1000元起家的个体药店发展成为拥有两个较大医药商店、近200多万元资产、年销售额近400万、年利润60万元的大公司,并且先后兼并了集体性质的青山区中药材厂和国有性质的青山区饮料厂。如果益寿康的性质没有从个体企业转换为集体企业,秦敏是不可能兼并这两个厂的。

  产权关系混乱造成恶果

  秦敏接手青山区饮料厂后可谓大施拳脚。先是拆掉了原有厂房,建起了商用综合楼,并且投资105万元对饮料厂原锅炉进行增容改造,目的是要建一个供暖厂,为周围3万平方米的民宅统一供暖。在连续几个“宏伟蓝图”没有实现或没有彻底实现的情况下,又计划利用固阳县的黄芪原料建一个中草药加工厂,与此同时,又计划在新建成的综合楼里建药浴室,开设药膳餐厅。

  据青山区饮料厂原厂长、后来的益寿康副总经理孙丰说,秦敏接手饮料厂后,要求被安排工作的饮料厂职工按照岗位的不同交纳1500元到1700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原来因饮料厂效益不好自谋职业的人,益寿康要求他们到药店交纳养老保险金,否则按自动除名论处,可是当这部分人向益寿康交了养老保险金后,却得知这部分钱并未交到社保局;益寿康拖欠退休职工工资,退休职工多次到政府上访;益寿康进行股份制改造后,秦敏成了董事长,他的妻子、儿子都成了董事……秦敏的所作所为,引起了职工们、尤其是原青山区饮料厂职工们的强烈不满。

  熟悉益寿康内情的孙丰介绍,秦敏兼并青山区饮料厂后实施的几个项目都不算很成功,每个月职工的工资都挣不回来,要靠以各种名义从政府各部门要来的钱去维持。可是,1997年10月,秦敏却主动请缨要替政府排忧解难,安排驻军的30名随军下岗军嫂。不料,因一时没有岗位安排这么多人,其中一部分军嫂“放假”了,上岗的军嫂被要求交纳2000元的风险抵押金,军嫂们一怒之下集体回了家,而益寿康却按规定获得了30万元再就业扶持金。为此,孙丰向《工人日报》反映此事,《工人日报》发表了题为《安置下岗职工要实事求是》的文章,孙丰和秦敏也因此反目。

  在益寿康四面楚歌之际,秦敏将药店抵了欠账,另外一家分店则以18万元卖给他人。青山区政府对益寿康存在的问题很重视,并且为此成立了由青山区审计局、监察局、社保局等6个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2001年12月,益寿康的营业执照被吊销,秦敏不知去向。为了找秦敏,饮料厂的职工可谓费尽了周折。因为益寿康转制后成了无隶属企业,找不到秦敏,益寿康无法宣布破产、无法结算,青山区饮料厂的职工身份就要画个问号。职工们的养老保险该怎样解决?要退休的职工该如何办理手续?一系列的问题因为秦敏的行踪不定而无法解决。

  众说纷纭

  益寿康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时,益寿康已经是负债累累,仅欠职工的养老金及滞纳金就达68万元。据后来调查,益寿康关门大吉后,秦敏曾经先后赴锡盟、呼市等地工作。认识秦敏的人说,他是个投机者,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光都想沾,结果把自己给栽进去了;还有人说,秦敏其实没有主观恶意,他只不过想借力发力,把益寿康做大做强,只不过选错了道路,与他同时起步、甚至起步比他晚的人,坚持企业私营性质的人现在不都很风光吗?而孙丰等人则一针见血地指出:秦敏对社会曾经做出的贡献并不能抵消其所犯罪行造成的恶劣影响。

  秦敏行踪不定之时,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青山区就业局和原青山区饮料厂职工代表曾四处寻找过秦敏;2003年6月24日,原青山区饮料厂职工向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举报秦敏,公安部门开始立案侦缉秦敏。2003年12月8日,秦敏从外地返回包头时在火车站被警方拘留,12月17日被逮捕。

  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秦敏将药店资产赠与青山区劳动事业管理局时,经过公证和审计部门审计,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企业为集体所有制性质有效。秦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编造假名字领取多份工资,挪用本单位资金为自己付房款、买家具及为其儿子付房屋装修费,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秦敏有积极退回非法所得2.8万元的行为,可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口文/本报记者 梁晓龙(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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