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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司机开车撞死人(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1:46 东北新闻网
派出所司机开车撞死人(组图)
派出所司机开车撞死人(组图)
派出所司机开车撞死人(组图)
派出所司机开车撞死人(组图)
  近日接到报料称,岷县闾井镇派出所在该单位雇用司机发生车祸后,当事人依照责任认定书进行索赔时,由于派出所财政紧张没有钱给付,竟然通过向曾经违法且在所里有备案的“前科”人员以捐款的方式来筹集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记者就此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求证。

  车祸

  派出所司机开车撞死人

  据死者商某的儿子讲,今年5月14日晚10时许,受雇于岷县闾井镇派出所的司机张某,驾驶着该派出所的一辆吉普车,当车行驶到岷县古城公路100公里处,由于车速太快,与该镇50岁的村民商某相撞,致使商某严重受伤,在交警部门和120急救人员迅速送往医院时,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据商某的儿子讲,商老太意外死亡后,岷县交警大队不久便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做出了司机张某应负主要责任,死者商某负次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紧接着肇事者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一罪被警方刑拘。与此同时,死者商某的家属向岷县闾井镇派出所提出了索赔5万元的要求。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以3.9万元达成了调解协议。6月10日左右,派出所的代表找到商家一次性付清了所需赔偿,双方纠纷就此划上了句号。

  知情者称,为了这3.9万元,派出所做出了向曾经因为违法而在该所留有备案的“前科”人员发出捐款倡议的决定。

  村民

  曾向派出所捐过钱

  记者最终找到了其中两位曾经因为一些琐事被派出所处理过后又捐过款的村民。

  一位姓张的村民告诉记者,由于3月份他曾和本村的一村民因为琐事打架时被派出所处理过,当时并没有罚款。

  不想,6月的一天,正在家中务农的他却突然被派出所的民警叫到了所里,同时又被“善意”地告知,最好给所里捐上500元,以免他的事旧事重提。无奈之下,他只好向别人借了300元交给了派出所。

  而一位姓李的村民则告诉记者,由于一些家庭琐事,他曾经也被当地派出所处理过,当时仅被批评教育了一下,可事隔良久派出所却又找到他,并要求他捐款300元,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他也向派出所交了300元。

  据了解,短短几日内,就曾先后有十多位诸如张某和李某一样的村民通过电话找人、托人代话等形式向该派出所陆续捐了300元到500元不等额的款项,且派出所没有出具任何收据。

  这些村民一致认为,商某的意外身亡恰是这场风波的导火索,若不是那笔高额的赔偿费,派出所是不太有可能将他们再次全部召回的。对此,村民们议论纷纷。

  ( QQ-西部商报) [编辑: 刘丽莉]1

派出所司机开车撞死人(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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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用罚款暂时垫付赔偿费

  在岷县闾井镇派出所留守值班的赵警官说,平时所里共有四个人在此办公,两位正副所长今日恰好在外开会,另一警官出外处理公事了。由于该所的司机张某在5月份驾车时,不小心发生了车祸,因此根据法院的民事调解,派出所应赔偿受害者商某的家属3.9万元,按照调解书的有效期限,应在1个月内付清赔偿费,由于派出所根本没有额外的资金,于是就把部分罚款暂时性地垫付上了,大约有1万元多元罚款被充做了赔偿费用。但该民警一再强调,此项决定是全所一致通过的,但所里并没有向部分有“前科”的人员主动提出捐款的事宜,故部分群众的反映是片面和不准确的。

  相关部门:

  县纪委展开调查

  当记者来到岷县纪委时,一位姓张的负责人听了本报记者的陈述后,立即作了书面记录并表示:派出所民警因部分村民违法乱纪而强迫其捐款,或者把罚款当作交通事故的赔偿费来使用,这种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极其错误的。

  他们要把此情况立即向有关领导和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岷县公安局反映,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如果查清事实属实,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电话联系采访岷县县纪委相关负责人时,称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罚没款应上缴财政

  昨日下午,就岷县闾井镇派出所把罚款当作交通事故赔偿费一事,记者又对定西市财政局进行了采访。办公室一位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财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的罚没款均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

  所有执法单位均有兼盖财政章的票据,当执法单位进行罚没时,必须要向当事人开具该票据。然后根据票据的面额,定期通过本单位会计部门向财政预算部门上缴。

  而岷县闾井镇派出所的做法严重违反了财政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因此是违法的。( QQ-西部商报) [编辑: 刘丽莉]

  2(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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