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合同有望月中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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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2:38 华夏时报 | |||||||||
北京市工商局:不是所有车位都可买卖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昨天,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和《北京市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本月中旬公布。同时提醒市民,不是所有车位都可买卖。
北京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所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取得地下停车位预售许可的合法交易行为,没有取得许可不能进行买卖的车位不是商品,不在合同使用的范围内。 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地下车位(库)是否可销售的惟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但这类车位的比例应该不会超过10%,因此,市民购买地下车位时一定得索要相关凭证。” 据悉,《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后,收到大量的市民留言和反馈,北京市工商局和市建委将共同研究网民意见,适当推迟示范文本定稿的出台时间,争取在7月中旬公布两份合同范本定稿。(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