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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回应“杜宝良二号”属明知故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2:3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李雪报道“田华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都是明知故犯。”昨天下午,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对司机田华违法87次处以1.82万元罚款一事,证据确凿,处罚适当。同时,交管部门表示,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违章查询手段,使司机及时获取信息。

  昨天,某媒体报道了某饭店采购员、外地来京司机田华,从2004年8月到今年5月,因
在驾车中存在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摄像头拍下87次交通违法的事件,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82万元罚款。田华的87次违法行为中,在莲花桥上超速77次,三环主路超速9次,远大路口闯红灯1次。

  “田华的87次违法行为,全部是超速、闯红灯这两种最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直接原因和加大事故损害后果的重要因素。”交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田华违法行为的处理,证据确凿,处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据统计分析,全国5年交通事故中,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一大原因。北京交通事故有十大杀手,超速和闯红灯也名列前茅。

  对于大众关注的非现场违章告知一事,交管部门同时表示,目前,交管部门提供网络、电话、媒体、触摸屏等多种方式让司机查询交通违法情况,并满足了绝大多数司机的需求。下一步,将提供更加完善、快捷的查询方式,供广大司机及时获取信息。(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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