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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性歧视”与“习惯性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3:53 东北新闻网

  从外地到济南务工的陈先生,拿着暂住证到大明湖公园晨晚练,结果却被堵在了公园门外,他得到答复是,按规定只有持本市身份证的人,才享有在该公园晨晚练的权利。(《齐鲁晚报》7月3日)

  一个外地人,并且是持有暂住证的外地人,连进入城市公园晨晚练的资格都没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这是大城市歧视外地人的又一个典型事例。

  如果仔细分析,允许外地人(哪怕是没有暂住证的,偶尔路过济南的外地人)进入公园晨晚练,会给公园造成什么损失吗?似乎不会。偌大一个公园,不会容不下几个外地人,外地人进入公园晨晚练,不会影响城里人的晨晚练,也不会给公园带来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果城市公园允许外地人购买门票之后进入公园,认为他们购票之后进入公园后不会为非作歹,那么就不能认为他们免费进入公园晨晚练就会为非作歹,就会带来什么安全问题。

  这样一分析就能发现,不允许外地人进入公园晨晚练,只是对外地人的一种习惯性歧视。习惯性歧视没有多少功利性目的,没有什么过硬的或者不过硬的理由,只是出于一种习惯,只是由于不喜欢、不高兴、不乐意、看不起,所以就限制外地人,歧视外地人。

  其实,这种大城市对外地人的习惯性歧视,还有更典型的表现。比如北京市的“少儿医疗互助基金”,原先是父母一方有北京户口的青少年可以申请加入,今年扩大到父母一方持有“北京绿卡”的外地在京青少年也可申请加入,但是没有北京户口或“绿卡”的家庭的子女,被排除在了申报范围之外。按道理说,这种“医疗互助基金”,应该是申报、参与的人越多,对维持“互助基金”的正常运转越有利,越多外地人的子女申报“互助基金”,对北京市民也就越有利,“互助基金”是件对北京人、外地人双方都有利的事情,为何将外地人排除在外了呢?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歧视外地人已经变成了一些北京人的习惯,认为象“互助基金”这种好事儿,应该让北京人独享,不能让外地人沾边。

  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将歧视分为两种——习惯性歧视和功利性歧视。城里人对外地人的功利性歧视,有多种表现,比如大城市限制外地人自由入户,限制外地人子女在城市中小学上学,在外地人就业方面设置重重障碍等等,这些歧视都是为了保护城里人的利益。前不久民革北京市委张惟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人口准入制度”,来控制北京人口规模的建议,就是对外地人的一种功利性歧视,为了北京市更好地发展,为了保护北京市民的利益,就不惜抬高外来人口入京门槛,将一部分外地人拒首都大门之外。

  习惯性歧视虽然没有什么功利性目的,但是这种歧视是深入一部分人骨髓里的歧视,是长期形成并且日久弥坚的一种歧视。它说明在一些城市人那里,即使不是为了维护一己之利,即使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甚至有坏处,他也要歧视外地人,歧视外地人已经变成了一种不由自主,一种本能冲动。功利性歧视和习惯性歧视都不公平,都在人为地制造社会的不和谐,但是我以为,习惯性歧视也许比功利性歧视的危害性更大,影响更深远,因而也更可怕,并且更加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它。(本栏目所有文章均为本网特约评论员撰写,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欢迎投稿,一经采用,按稿计酬。请勿一稿多投。投稿信箱)( 晏扬)[编辑: 贺晓燕](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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