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阜阳一民警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4:13 大众网-农村大众

  新华社合肥7月2日电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公安分局原插花派出所民警陶伟,近日因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受贿罪,被阜阳市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现年35岁的被告人陶伟,2005年2月7日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法庭审理查明,2004年1月28日中午,颍东区插花镇汪寨村村民訾某的二姐夫张某,在与村民姚某喝酒时发生争执。饭后,姚某约人在路上拦殴张某。

  事后,訾某向插花派出所报警。时为该所值班民警的陶伟接警后带人出警并处理此事。次日晚,陶接受訾某宴请,并接受訾某所送现金4300元。此后至2004年9月,陶以办事钱不够,追捕姚某需要费用等理由,先后五次索要訾某现金30400元。合计6次受贿3.47万元,构成受贿罪。

  2004年2月22日中午,被告人陶伟借故处理訾某二姐夫被打事,让訾某请客,并约两名朋友赴宴。席间陶有意将訾灌醉,后致訾当场吐酒,醉伏桌上熟睡。当晚11时许,陶以他人名义在酒店登记住宿,以让訾醒酒为名带其至客房后,将訾强奸。2004年10月13日,訾某为向陶伟讨要被其索要的钱而约陶吃饭。饭后,訾骑在摩托车上对陶讲,如不还钱就要到公安局告他时,陶将訾连人带车踢倒,摩托车将訾的右腿胫骨平台砸成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2004年10月17日在訾右腿用石膏固定后出院,在其朋友租房处疗伤时,陶伟不顾訾的伤痛和反抗,再次将訾强奸。离开时陶又从訾某的包里抢走现金700元。今年1月18日,訾某发现自己怀孕后引产。经鉴定引产胎儿与陶伟有亲子关系。陶伟依法构成强奸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法庭判决,陶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3.47万元予以追缴。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