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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对节能不达标住宅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4:20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7月4日电(记者邓华宁)江苏即将出台《建筑节能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新建住宅必须执行节能50%的标准,今后凡违反节能强制标准的住宅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日前召开的“江苏省住宅节能技术与产品研讨会”上传出消息,江苏省对今后新建住宅将强制执行节能50%的标准,否则在工程审批、审查时不予“过关”。建设单位如明示或
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节能强制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将被处罚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减污”型住宅。比如小区景观水只用雨水或中水回用,采用太阳能、地热能集中供热,安装双层真空玻璃,设置屋外遮阳,屋面墙面绿化一体化,限制透明屋顶面积等措施,节能效果明显。试验表明,一套100平方米的节能住宅,尽管建筑成本需增加2万元,但每年的电费、水费等可节约1000元左右。(完)(责任编辑:孙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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