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艾不力追究政府官员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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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4:49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昨天透露:我国政府正积极着手制订《艾滋病防治条例》,以期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工作机制以及职责等原则,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王陇德在第七届亚太国际艾滋病大会中国非政府组织论坛上称,《艾滋病防治条例》由国家卫生部负责草拟,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群的意见。
据知,该条例将确定“四免一关怀”政策:为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在全国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人开展生产活动,增加收入。 参加会议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专家则表示,该《条例》有望今年内出台,其中将包括对防艾不力的政府官员追究责任;对造成疫情蔓延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