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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街景更亮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5:18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贤)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近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天津市城市容貌标准》。新标准对城市街景容貌、环境秩序、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等需要达到的标准做了具体规定。

  新标准规定,建筑景观标准要求临街建筑物安装分体式空调的,原建筑物没有统一设置空调外机位置的,统一安装在窗台外墙或阳台侧立面距窗台10厘米以下的中央位置;主要
道路、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门窗安装的护栏,一律为内镶式护栏,无外跨式护栏、遮阳罩、卷帘门窗;阳台、露台、平台、外走廊无搭建的挂台、雨棚。在环境秩序标准中,沿街建筑施工工地要设有造型美观且不低于2.5米高的实墙围挡;凡占用道路施工作业的,设有专用的金属板材围挡;施工工地内堆放的工程渣土,不超过实体围墙的高度;经有关部门准予在非主干道路、非繁华地区设置的修车摊点,周围干净整洁,无油渍污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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