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苍梧原县委书记卖官受贿被开除党籍公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7:49 中国新闻网 | |||||||||
广西纪律检查部门日前作出决定,开除梧州市苍梧县原县委书记李彬党籍、公职。 据查,现年50岁的李彬在1993年9月至2004年4月担任昭平县和苍梧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提拔、任用和工程项目用地竞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万多元和礼金28万多元,构成了受贿、接受礼品的错误。此外,李彬还有108万多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今年3月,梧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李彬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记者杨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