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家属院爆炸案告破 私营矿主藏炸药被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20:31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7月4日电(记者 杨守勇、董智永)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部门获悉,“6·23”邯郸市农村信用联社家属院车库特大爆炸案侦查工作已有进展。经调查,车库爆炸系私藏炸药、雷管引发,车库主人夏民明因涉嫌私藏炸药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6月23日11时40分,峰峰矿区新市区跃进街10号矿区农村信用联社家属院的5间车库发生爆炸,造成3人(车库临近平房及楼中住房内的人员)死亡,16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
经调查,了解到爆炸车库中有一间车库系该院居民夏民明(男,40岁,峰峰矿区农行离职职员,现为峰峰矿区义井镇义中一号煤矿矿主)所有。爆炸即发生在夏的车库内,并将相连的5间车库炸塌,分析爆炸物为硝铵炸药。 据了解,义井镇义中一号煤矿当时处于地面整改复工阶段,不具有火工品供应条件,公安机关也未批准民爆公司向其供应火工品。车库爆炸系夏私藏炸药、雷管引发。爆炸发生后,夏民明外逃。6月25日早6时,公安人员在天津开往吉林的列车上将其抓获。(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