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力量构成作重大调整 实行文职人员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20: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4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发布命令,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决定在全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 这是对中国军队力量构成和用人制度的重大调整改革,是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
《条例》共9章55条,对文职人员的性质地位等基本问题、聘用工作的主要环节以及文职人员制度与军地相关政策的衔接等作了规定。 《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