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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人员看8种病可以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1:33 北方新报

  本报讯《呼和浩特市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发布施行。该办法把8种病种列入城市低保人员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城市低保人员,必须持《呼和浩特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在城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

  据了解,慢性肾功能衰竭期(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化疗或者放射治疗,严重传染性肝炎、肺结核,急性白血病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急性心力衰竭和心
肌梗塞,脑中风急性期,重度精神分裂症,严重烧伤、车祸等突发性灾祸治疗期,属于大病医疗救助范围的病种。同时,对定点医院难以确诊、治疗的疾病,由大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经市、区民政部门同意,可以办理转院手续到本级其他医保指定医院诊断、治疗。大病医疗救助补贴范围是指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包括门诊期间的费用(尿毒症、门诊透析、癌症门诊化疗除外)。城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分别为呼市医院、新城区医院、回民区医院、玉泉区医院和赛罕区医院。

  (范 俊)(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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