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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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3:21 东南早报 | |||||||||
我军力量构成作重大调整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发布命令,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决定在全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 这是对中国军队力量构成和用人制度的重大调整改革,是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
《条例》共9章55条,对文职人员的性质地位等基本问题、聘用工作的主要环节以及文职人员制度与军地相关政策的衔接等作了规定。 《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据有关方面介绍,与《条例》配套的相关政策解放军总部与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紧拟制。与此同时,有关文职人员招聘工作也在积极准备,力争尽快在全军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