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 会诊流浪患者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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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7:2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浩文实习生翟大顺)无主精神病人救治中威胁急救人员的安全、非急症和轻症流浪乞讨者大量涌现……流浪患者救助中接连出现了新问题。西安市政府《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在实施中有什么问题?所涉及的部门或行业在实施中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7月4日,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专门组织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就此召开了协调会,共同“会诊”城市流浪患者救助。
多部门“会诊”流浪患者救助 《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下发、实施后,解决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的医疗救助问题,但面对其中出现的新问题,昨天早上,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西安市卫生局、民政局、120急救中心、公安等部门,以及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西安市第五医院等8家定点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就6月10日至今流浪患者的救助情况,急救中心、各定点医院等都提出了所面临的新问题,其中120急救中心提出了无主精神病人救治中威胁急救人员安全、非急症和轻症流浪乞讨者大量涌现、有的流浪患者系被亲属抛弃及相关急救费用问题;定点医院提出医院的收治条件、流浪患者的生活费用及身份确认等问题。尤其是对流浪患者的身份确认成为反映最多的问题。据悉,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后,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协调处理。 定点医院提出相关建议 西安市第五医院的相关负责人也提出,经常有一些聋哑人、精神病人、话语不清者等被送到医院,给医院救助工作也带来很大不便,建议在对“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的认定程序、标准上再细化些。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总值班室杨主任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目前医院自身的收治能力不足,认为要解决的具体办法就是要扩建病房、购置设备、拨专项资金;对相关部门协调不当使医院为难的问题,他建议制定相关规定,限定民政部门对流浪患者身份确认、送达介绍信和遣送的工作日;并建议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最好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设置热线,在具体救助过程中,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及时协调救助中出现的问题。 热心读者出谋划策 连日来,一些医护人员和热心读者也就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建议一: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的规定,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发作,无其他合并症者,由精神病医院负责处理。建议由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立精神病急救站,专门负责精神病急救;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发作,同时合并其它急、危、重病或受伤时,由急救中心按院前急救方式处理,并确保由公安部门予以协助。 建议二:可参照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内建造“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救治病区”的做法,由民政部门建立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救治病区。 建议三:应进一步完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工作方法,针对轻症以及非急症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也应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建议四:建议政府部门应对急救中心、定点医院制定出相应的补偿方法,以减轻因急救带给急救中心的负担,同时弥补医院为流浪患者支付的除救治费外的其它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