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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院解“执行难”出新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7:3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7月4日讯(记者董震通讯员李明君崔桂明)近来,济南两法院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始采取新的招数:平阴法院推出执行法官行踪公示制度,避免“人情案”和“关系案”;而天桥区法院则在部分案件执行过程中实行全程录像,既对拒不执行者造成了威慑,又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

  自今年6月以来,到平阴县法院执行局的当事人都有一个明显的发现,那就是你要找哪
位执行法官,只要在合议室的公示栏中一看便知执行人员是否在法院。该院规定,在合议室设立执行法官外出告知栏,执行法官若要外出,必须提前到合议室进行登记,由合议室对外公开。未外出的执行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与当事人会面,违反规定的由院领导根据本院的考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另外,济南市天桥法院针对案件执行过程中,个别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依法终止执行程序的做法得不到申请人理解等问题,最近要求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做好笔录的同时,还专门为执行局配置了数码相机、摄像机,应用到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中。摄录执法过程,一方面可以对拒不执行者造成一定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因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致使案件无法执行的,可以及时得到申请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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