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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采暖费将随工资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8:34 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辽宁省将实行谁用热谁交费的用热原则,单位将把采暖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发放给职工个人。

  享受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的范围(对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经济形式的组织或企业)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职工工资中已经含采暖费的除外)。据悉,以往的采暖费,基本上是由单位全额负担的。但采暖费列
入职工工资后,将实行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

  (新华社沈阳7月4日电)(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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