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副市长”李信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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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8:34 黑龙江日报 | |||||||||
7月4日下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信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初至2004年4月,李信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0.7万余元。去年7月下旬,李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刊出
(新华社济南7月4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