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行更为严厉措施 加强打击滥发传真广告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8: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七月四日电 香港电讯管理局今日宣布将推行更为严厉的措施,以对付未经许可而发出传真广告(滥发传真)的人士。 去年,香港共有超过四百条线路因滥发传真投诉成立而被营办商中断使用。 电讯局发言人表示,固定电讯网络服务营办商普遍支持简化“处理有关未经收件人
该工作守则供营办商自愿遵守,有关措施简化后,消费者利益在关于滥发传真问题上将得到较佳保障。 根据新措施,如有两宗投诉某用户滥发传真的个案证明属实,固网服务营办商可于发出通知后五天内中断该用户在其登记地址的所有线路。在此之前,滥发传真者的线路在三宗投诉成立后才中断,工作守则也没有就中断线路所需的通知期列明建议,仅由个别营办商作出规定。 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在今年二月宣布推行“STEPS”计划,通过多项措施打击滥发电子邮件及其他形式的滥发电子信息的问题。首个英文字母“S”代表加强现有的规管措施。 按照规管措施,传真广告发送人不应向已要求不再接收类似传真的人士发送该等信息。 发言人解释说,在打击未经许可的电子讯息的法例生效前,上述工作守则旨在缓和滥发传真的问题。长远而言,特区政府将通过立法控制未经许可的电子信息,并对发信息者进行惩罚。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