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副市长”李信因受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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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9:42 东方今报 | |||||||||
新华社济南7月4日电7月4日下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信无期徒刑。1991年年初至2004年4月,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先后收受、索取40个单位或个人人民币337万余元、美元8.9万元、人民币银行卡30万元、购物卡4.2万元以及手表、项链等物品3件,共计折合人民币450.7万余元。去年7月下旬,李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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