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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限危险化学品“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0:56 今日扬州

  今日扬州网消息:驾驶员连续驾驶载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超过4小时,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行驶,一旦违规或无证运输,依法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近日,我市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正式全面“升级”。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开始实施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工作,其中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容器;严禁有险不报;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违反通行核定内容
;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或者使用作废通行证等十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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