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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特大抢劫团伙一年杀8人,老大今年20年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1:06 金羊网-新快报

  白云区特大抢劫团伙案昨天不公开审理

  新快报讯(记者岳杨)白云区一特大抢劫团伙一年多时间里作案9起、杀害6名“搭客仔”、调戏溺死两名女青年、抢劫价值共1.3万余元的物品。更令人震惊的是,团伙头目刘永成作案时年仅19岁,其他成员最小的只有16岁。昨日上午,这7个尚未真正走入社会的年轻人,走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鉴于涉及未成年人,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控方:杀死6名“搭客仔”溺死2名女青年根据广州市检察院的起诉,这7人均为白云区郊区的农村人,家境一般,读书成绩不好的他们因终日无所事事,遂开始抢劫摩托车“搭客仔”。该团伙经常在广州市白云区的一些市场、酒店门口“晃悠”,然后以租乘摩托车为名,将一些摩托车“搭客仔”骗至偏僻地段,与预伏的2-3名同伙进行持刀抢劫,如遇“搭客仔”反抗,便对其狠下杀手。2003年3月至2004年6月间,该团伙共抢劫8次,抢劫数额合计人民币1.3万余元,6名“搭客仔”命丧黄泉。抢得摩托车后,他们通常将车廉价销往花都、从化等地,以每辆车几百元的价格卖掉后供自己挥霍。据了解,除抢劫杀人外,刘永成等四人还曾在2004年6月,驾驶摩托车至花都北兴镇的一条小路上,对经过的三名女青年进行言语调戏,因其中两名女青年反抗并且哭喊,刘永成遂将其推入旁边的流溪河中,以致二人溺水死亡。这7名青少年最终落入法网,还缘自一顶留在现场的灰色旅游帽,这顶帽子是其中一个犯罪分子在杀害一名摩托车“搭客仔”时戴的。去年7月26日,广州警方侦破该案。

  庭审:7被告统统翻供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几名被害人家属分别提出民事索赔。据参与庭审的知情人介绍,在昨天的庭审中,本案多名被告人翻供。第一被告人,年仅20岁的刘永成对起诉书中指控他参与的7起作案事实,除了其中一单没有命案的痛快承认以外,其他几单有命案的都推脱得干干净净,说自己“根本没有参加这几单抢劫”。其他6名被告人也程度不同地翻供,对指控其参与的罪行较重的抢劫事实予以否认。

  涉及未成年人审理改为“不公开”昨日上午,欲参加旁听的家属在出示法院传票及相关证件后,被审判长以“不公开审理”为由“拒之门外”。死者谢志能的弟妹苏某急得在法庭门口掉眼泪。而原定于8时30分开庭的案件直至10时30分才开庭。对此,法院方面解释,不公开审理此案是因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只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到庭,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旁听。而推迟开庭是因为在从郊区的看守所把被告人带到法庭的过程中遭遇交通堵塞。(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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