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被咬案”今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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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1:16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今日上午,本报首发并追踪报道、颇为外界关注的“湖北农妇乳头被咬”一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抢劫罪。另悉,受害人黄萍(化名)已与王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获得经济损失赔偿2万元,并于昨日从法院撤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抢劫中咬掉被害人乳头 据起诉书指控,2005年3月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某驾驶一辆二轮踏板摩托车行至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事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 受害人黄萍女士昨日来到本报,她表示目前已经与被告人的父亲达成和解协议,由王父代王某一次性赔偿黄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调理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整。7月4日上午在包河区人民法院,黄萍与王父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并拿到赔偿款现金2万元。按照协议约定,至此黄萍与王某之间的伤害赔偿事宜全部结清。 据黄萍介绍,为了争取自己的赔偿权益,她在6月29日晚上就从湖北乘车赶往合肥,30日早上抵肥后就一直在为此事奔波,丈夫陈某后来也赶到合肥。综合考虑到各方面因素,黄萍决定与被告人家属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双方于7月1日进行第一次商谈,但因为对黄萍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失赔偿意见分歧过大而未能达成协议。在次日进行的第二次协商中双方终于将赔偿数额商定为2万元。 作者:丁贤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