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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1: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拉萨7月5日消息(记者索朗达杰)西藏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从保护耕地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出发,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各类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尽量控制占用耕地,同时利用耕地开垦费和争取国家投资,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基本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了《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

  200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西藏自治区土地总面积为18.03亿亩,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1.64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4.56%;建设用地面积为91.9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5%;未利用土地6.38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5.39%。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一系列大政方针,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西藏开展了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检查验收工作,坚决制止和及时处理了个别地方出现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共划定保护地块11044块,建立标志牌3504个,签订保护责任书33876份。依法保护基本农田,为西藏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还利用耕地开垦费,积极开展耕地补充工作,做到了耕地占一补一,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仅2004年,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0.64万亩。加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为各类建设项目尤其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良好的用地服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控制用地总量、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对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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