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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了宝马活埋车主 受害人家属索赔2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1:2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7月2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南海西樵抢劫宝马车活埋车主案在佛山市中院公开开庭。受害人高先生的家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数额280多万元,其中精神抚慰费已达200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1月,被告人李劲楚、邓广辉等5人多次商量去抢劫小车,并密谋抢后将车主杀害。同年12月6日晚10时许,李劲楚、邓广辉等人携带雷鸣灯猎枪和尖刀
等作案工具,驾驶小汽车窜到南海区西樵龙泉路某酒店后巷,将途经该处的高先生劫持上车,带到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路南侧,由李劲楚、邓广辉和另一同伙将高先生用透明胶纸捆绑后,活埋于预先挖好的土坑内,致高死亡。

  同时,同伙梁某则用抢得的车锁匙将价值106万多元的宝马牌735型小轿车开到南海区九江工业园内,由同伙陈某通过麦某通和麦某智介绍将车销赃给冯某(另案处理)等人,得款16万元,赃款由李劲楚、邓广辉等5人分占。期间,高先生还被抢去700元人民币、名牌手表、手机、公文包及钱包等物品,赃款共价值14万余元。经法医鉴定,高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李劲楚、邓广辉等5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麦某通、麦某智的行为构成销售赃物罪,李劲楚、麦某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参与抢劫的5人中,除梁某外,4人曾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至12年,且3人是累犯,一人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应当从重处罚。

  此案因涉及被告人及辩护人人数较多,开庭历时一天。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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