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出台规定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可获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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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2:21 乌鲁木齐晚报 | |||||||||
乌鲁木齐市总工会7月1日出台规定,乌市今年参加全国高考,被大专以上学校录取的特困职工子女,均可获得资助,救助金额最高3000元。 该措施规定,考取本科的首府特困职工子女中,就读内地大学的资助3000元,就读疆内大学的资助2000元;考取大专的特困职工子女中,就读内地大专的资助2000元,就读疆内大专的资助1500元。
据了解,凡属乌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社区工会会员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职工子女,在当年参加全国高考、被大专以上学校录取的均可申请助学救助。:(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刘诺亚 (来源:新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