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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小学:学生违纪可“自选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3:00 光明网

  记者 刘宝森

  新华社济南7月4日电

  山东省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赵小宾上课迟到了,老师没有责备他,而是拿出“罚单”让他选,赵小宾选择了在同学们面前唱一首歌曲以“自罚”。

  这是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正在推行的“自选罚单”制度。从去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学生违纪可自行选择处理办法,即自己给自己开“罚单”,“罚单”的内容也很有趣,可以选择“猜一个学习谜语”,也可以“唱一首校园歌曲”。

  据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校长王玉惠介绍,“自选罚单”的处理办法就是根据学生违纪程度和次数,学校为违纪学生提供了诸如“猜一个学习谜语”“唱一首校园歌曲”“背一段名人名言”“写200字以上的说明书”等十几种改正错误的办法,供学生自行选择。学生每违纪出错一次,可选择一种处理办法,但选择的处理办法不能“重样”。学生违纪出错的次数越多,可供自选的“罚单”就越有限。

  “以往一些学生违纪后对老师的批评‘口服心不服’,实行自行选择处罚方式的办法后,主动认识并改正错误的学生明显多了,‘自选罚单’增强了学生们的自律性,减少了师生间的摩擦”,已有10年教龄的一年级四班班主任刘爱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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