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价月饼不能称月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4:05 新民晚报

  近年来,在每年中秋节月饼市场中都存在“天价”月饼现象,社会对此反映强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昨天联合向社会发布公告,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行为——天价月饼不能称月饼

  新华社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天价”月饼现象。公告公开表明政府态度
,公告依据或援引的有关法律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在价格方面,公告从明码标价入手,要求经营者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

  公告要求,月饼经营者应当保证月饼质量,不得制售假冒伪劣月饼,严格月饼保质期,对过期、霉变月饼要及时退市和销毁,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在包装方面,公告要求经营者应合理包装,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在搭售方面,公告规定,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就不应该标示为月饼。(刘铮)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