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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必须网上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4:41 扬子晚报

  本报前段时间曾以《房子抵押照出售》为题,报道了南京一些开发商隐瞒其在建项目被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出售给购房者,致使购房人遭受极大损失的事实。昨天记者获悉,针对这一现象,南京市出台规定,从现在开始,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在网上申报。

  房产部门人士介绍说,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周转不灵,所以这些开发商不得不依靠在建工程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而在抵押后,一些开发商钻空子,将已被客户认购并
已缴纳购房款的房子又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致使购房人迟迟无法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备案,严重损害了买房人的利益。(方市兴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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