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夜话:还欠款不应变成跳楼的报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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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浪里白条 民工为讨薪跳楼的故事已经一点也不新鲜了,而包工头老婆跳楼讨薪却成为新闻。据《南方都市报》7月4日报道,由于工地老板没有还清工人工资及施工欠款,包工头的老婆“勇敢”地走上四层建筑物的脚手架去自尽。
故事以悲剧开头而以喜剧结束,其过程却有点像一场闹剧。这名女子在警察施救下安全无恙,而工地老板也承诺在一周内付清这笔欠款。如果老板一周后真的实现了这一回的承诺,故事的底色仍然没有因此而亮堂起来,因为这钱性质完全变了,说是工钱并不确切的,准确地说,是对跳楼行为的报酬,在客观上就是对极端行为的鼓励。 有鉴于此,以及由此追溯到近几年来的民工讨薪事件,似乎正在诠释着一种法则:生命才是追讨欠薪的法宝,换一句略带戏谑的话就是:舍不得生命拿不来工钱。而依照效用递减的原理,工人的生命在一次次去换钱之后,生命的尊严还剩下几多?一旦出现一些工地老板熟视无睹,恶狠狠地抛出一句:“这跳楼的把戏我见多了,别拿这个威胁我!”而工人急血攻心,咽不下这口气时,惨剧也就出现了。倘若那样的话,所谓的良心也不过是被狗叼走的一堆下水而已。 物以稀为贵。所以有人要说,三只脚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多的是。是的,但别忘了,工地老板也不过两条腿,他与其他任何工人与包工头一样,都是生而平等的。所以,以此为由贬低工人或者包工头都只是彻头彻尾的霸道逻辑。它所显示的是一些老板的狂妄! 工人讨薪跳过楼,包工头的老婆也来跳了,下一个跳楼的是谁呢?只要社会上有人“浑身是胆”,敢欠钱不还,长就一副老虎屁股,谁摸谁遭殃,那么,为讨薪而跳楼就会前赴后继!我们有必要追一追到底谁是欠薪的元凶。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