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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采区采矿权今后拍卖出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2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彭森通讯员傅伦为报道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市安监局、市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昨天召开落实市人大“一号议案”加强采石场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会议透露,对限采区内的采石场,其采矿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有效期已经届满的,将予以关闭。今后,采矿权将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

  为了加强全市采石取土管理,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市政府下发了《深圳市清理整治
采石取土恢复生态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清理整治的范围为全市的采石、取土及在取土中的石料加工行为、场所等,目标是,到2006年底基本完成整治复绿工作,到2010年恢复生态环境。

  根据市政府今年5月审核通过的《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深圳的可采石区将分为禁采区和限采区。《深圳市清理整治采石取土恢复生态环境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限采区内的采石场有效期按照要求已经届满的,将予以关闭。采矿权将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应经过市政府批准。采矿权有偿出让的收益,将用于恢复和保护采石取土场的生态环境。

  作者:本报记者彭森通讯员傅伦为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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