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开不进珠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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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该市从本月起禁止各种形式的电动车上路 本报珠海讯 记者林丹报道:就像潮水倏然退去,一夜之间,珠海的电动自行车街上罕见。本月1日,是《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开始实施的第一天,这个《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各种形式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5月27日,珠海市人大颁布的《条例》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珠海市是广东省目前唯一保牌的“全国实施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10年前,也是全国第一个立法禁摩的城市。这一次,它又率先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珠海上路电动车约三四万辆,而在许多城市,电动车已达数十万辆,因此,一个“禁”字令全国瞩目。 许多人质疑,珠海市人大是否“违宪立法”?是否与《宪法》中保护公民财产的规定相悖?是否有违“以人为本”?是否剥夺了公民的上路权?有人甚至联名上书,要求全国人大撤销珠海人大通过的《条例》。 珠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边玉峰解释说:“新《交通法》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将电动车是否给予注册登记的决定权交给了地方政府,而珠海市人大享有全国人大授予的特区立法权。目前,珠海的道路资源不可能满足电动车上路的要求。立法,就是利益的权衡,我们是从更多数人的安全和整个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出发禁止电动车上路,我认为,早禁比晚禁好,这与当年立法禁摩有承袭性。”对于此法侵犯了私人财产一说,边玉峰回应说:“不是合法购买的产品就可以合法上路,那是要受交通法律法规限制的。处罚违规上路者也不是剥夺他的财产,只有对不执行处罚者才予没收。” 珠海市交警支队称,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设计的最高车速少于每小时20公里,它的总重量不应大于40公斤,而且应有脚踏装置,30分钟脚踏骑行距离不少于7公里。但事实上,市面上销售和街上跑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重量超过了40公斤,车速普遍达30公里/小时以上,有些甚至达到60公里/小时。脚踏板也被取掉,骑行功能不断弱化,并大量采用二节式鞍座,为搭人提供便捷条件。这些车实际上已是轻型摩托车,只不过动力不同而已。 交警支队提供的数字显示,珠海今年的安全生产事故中,交通事故占了90%,其中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是由电动车引起。今年1-5月,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达166宗,2人死亡,31人伤。从珠海人大颁布《条例》到6月29日,仅1个月,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已有69宗,最多一天接报电动车交通事故5宗。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