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下跪市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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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华社电昨日下午,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信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1991年初至2004年4月,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索取40个单位或个人人民币337万余元、美元8.9万元、人民币银行卡30万元、购物卡4.2万元以及手表、项链等物品3件,共计折合人民币450.7万余元。 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刊出过李信向一女举报人下跪的照片,李信案的审理因此格外受到重视。 (穗风/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