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人均月增64元最高可达100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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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7月起广州每年安排1.79亿元改善早期退休人员待遇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吴子因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继7月1日广州市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后,从本月起,广州市各级财政每年安排1.79亿元资金,进一步提高市内早期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水平———这意味着全市23万早期投身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人均将可多领取64元/月的生活补贴。 广州市市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提高本市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起,对已参加广州市养老保险,于199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退休(职)的人员,每月除按时领取基本养老金外,还可同时按照其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及缴费年限(含连续工龄)的长短,发放一定标准的生活补贴。 所需的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其中市本级所需资金在每年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中解决,当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不足的,由市财政先行垫支,并在以后年度的国有资产收益中归垫。 按照通知的要求,发放给1993年12月31日(含本日)以前退休(职)的人员补贴的多寡,将根据其参加工作的时段和缴费年限进行划分,具体标准见表格。 1993年12月31日(含本日)以前退休(职),但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统一发放10元/月。 此外,已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的其他退休(职)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本项生活补贴还将纳入2006年社保年度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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