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解释:原本已少收一元钱
本报讯洛溪大桥停止收费后,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规定,13条行经洛溪大桥的公交线路票价应降1元。连日来,市民对301、303等线路中途上车不降价的问题反映较多。昨天,番广公司解释称,为了争取客源,线路开通后就一直少收1元车费,以优惠乘客,目前虽然过桥费免了,但不可能因此再降1元。据了解,番广公司有301、303、308、309等线路经洛溪大
桥连接广州市区及番禺,实行分段收费,这些线路列入物价部门规定的应停收1元过桥费的13条线路之一。连日来,有市民反映,301等线路只要是中途上车的,过洛溪大桥均没有按规定降1元。昨天下午,番广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收费标准并没有违反物价部门的规定。据介绍,物价部门在核定301等线路的票价时,只批准了全程票价,至于分段收费如何制定标准,由公交公司自己制定。由于上述线路进入番禺后,走的是公路,需交养路费及客运附加费,因此,以洛溪新城至洛溪桥脚为例,其票价构成包括:上车2元的基本票价+1元公路规费+1元过桥费=4元。番广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解释称,由于一些公路班线在番禺扬手即停,与公交线路争抢客源,为了争取到更多的乘客,301等线路开通后,就采取优惠的方式对乘客少收1元,即全程6元,分段也分别少收1元。该负责人说,例如从洛溪新城至洛溪桥脚,原本应收4元的车费却一直收3元,现在洛溪大桥免费了,即使公司不降价,其收费的标准还是符合定价的,并没有多收乘客的钱。(林翎聂礼忠)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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