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总体减轻病人负担 普通患者费用上升约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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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普通患者费用上升约2%,重病患者费用下降幅度较大,综合下调1.03% 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和调整听证会上周举行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昨天下午,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和中山大学卫生经济学副教授胡正路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和规范,普通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将略为上升约2%;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下降的幅度大于上升的幅度,最终将减轻患病人群总的医疗
听证会看重意见和建议 记者:如何评价上月28日广东举行的听证会?姚志彬:我认为是成功的。听证会的目的是政府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调整和规范等问题摆到公众面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进行决策前的咨询,举行听证本身是一个民主决策的过程。马壮昌:价格决策听证会有助于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是制定一些重要价格项目的必经程序。上月的听证会非常成功,有的意见很有价值。记者:听证会上各界代表激烈交锋对政府的决策有何影响?姚志彬:据物价局统计,完全赞同的5人,完全反对的6人,反对上调的7人,要求暂缓实施的7人,认为调整幅度不够的7人(其中5人要求加大下调幅度,1人要求加大上调幅度,1人要求加大上下调幅度),未表态的3人。表明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卫生工作,这也说明医疗服务价格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也说明举行听证是必要的。只有听到了不同的意见,才有助于我们作出科学决策,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马壮昌:听证会不是表决会,会上有多少人赞成方案,或者多少人反对并不是关键,我们看重的是在听证会上的意见和建议,哪怕是少数人提出,我们也不会忽视。 调整是否“明降暗升” 记者:您如何看待“明降暗升”这种提法?胡正路:改革,实质上是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人人受益的改革方案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我认为,从目前的方案来看,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之后,会出现的情形是:一部分患者(主要是普通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略有上升(约为2%);一部分患者(主要是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会下降,而且下降的幅度大于上升的幅度。例如,在现行的治疗和手术过程中所使用的卫生材料,是要另行收费的。通过这次改革,一般卫生材料的使用已纳入新的规范项目,不再另行收费;治疗和手术中使用的特殊性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由原来按进价的15%加收,改为1000元以内的按进价加收10%,1001元以上的按进价加收8%,而且最高限额为800元。从总体来看,整个患病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将会是下降的,而且下降的幅度(空间)比较大,综合下调1.03%。听证会上很多医疗机构代表意见也很大,反映了这次调整和规范方案是权衡了医患双方利益,是维护医患双方利益的,不存在“明降暗升”。 上调下调不能相差太大 记者:相当一部分代表认为,如果要调整,应该是上调的幅度不宜过大,下调的项目应该加大,还有代表认为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太低。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胡正路:在当前补偿机制不合理的情况下,上调与下调项目要充分研究,考虑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问题,相差不能太大。至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我认为,现有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仍没有充分体现医生的价值。医疗行业是一个高科技、高风险的特殊行业,医生承担着较大的责任和压力,医疗服务价格应该充分体现医生的价值,如果政府不能在保住人才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就成了唯一的正当途径。记者:您如何看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和价格调整的问题?胡正路: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当前普遍存在政府对医疗机构投入不足、财政补偿机制不完善问题。这严重影响到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据测算,2000年全省卫生总费用仅占全省GDP的3.94%,低于全国5.13%的平均水平,政府出资比例也低于17%的全国平均水平。这是与广东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适应的。广东的GDP占全国GDP的十分之一以上,居全国第一,但从各项医疗费用来看,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平均门诊费用,在全国居第6位,平均每住院费用在全国排第5位,比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都低。这次调整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方案,下调项目222项,上调项目127项,充分考虑了群众的就医费用负担和医疗服务成本。本报记者 廖怀凌 通讯员 粤卫信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