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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干部辞职“下海” 人事厅昨公布有关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5:43 金鹰网

  据报道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多种形式从事非公有制经济;要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昨日,省人事厅公布了《湖南省人事厅省编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对如何从人事方面优化经济环境进行了相关规定。

  方案指出,要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抓紧完善政策措施,打破
所有制和身份界限,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事管理和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才纳入人才开发整体规划。省人事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方案中再次提出,“要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多种形式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目的是鼓励机关干部辞职“下海”,这样可以充分利用机关干部受教育程度、政策水平、思想水平较高的优势,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此举也是为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但是“下海”的公务员须先辞去公务员之职,不能带职下海。这与一些地方的“带薪下海”“带职下海”有着本质的区别。

  方案指出,在完善政府承诺、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等基础上,重点围绕公务员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研究制定公务员效能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实施办法。推行绩效量化考核模式。坚持四级公务员统考制度。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宣誓制度试点。

  方案指出,要继续抓好社会较为关注的人事编制业务的公开。要不断改进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人事编制网站等媒体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各类人事编制信息。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简化审批手续。

  对公务员公开招考要坚决贯彻“凡进必考”制度。公开招考要做到政策合理,条件公开、报考成绩公开、录用结果公开,严格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要坚持政策公开,严格报考条件和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扩大评委库,组建评委实行随机抽取。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职务聘任要进行公示,评审与聘任结果要公开。

  (稿源:新华网)

  (编辑: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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