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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四庭刘寿杰审判长一行二人到青岛海事法院调研海事审判工作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8:42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6月28日至30日,最高法院民四庭审判长刘寿杰、助理审判员傅晓强一行二人在山东省高院民四庭庭长尹佐海、副庭长宫恩全的陪同下,到青岛海事法院就海事审判及案件质量情况进行调研。刘寿杰审判长一行于28日下午对我院2001年以来的案卷进行抽查,随机调阅了11案卷宗,其中海商案件4件,海事案件3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4件。29日下午,刘寿杰审判长一行、尹庭长、宫副庭长与我院院长王延义,副院长刘平、李守芹,纪检组长姚建波以及有关庭室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座谈。刘审判长首先听取了我院案件自查情况汇报。之后,大家
就海事法院在海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海事法院的发展意见和建议相互交流了看法。6月30日上午,刘寿杰审判长就抽查的案件评查情况向我院提出了反馈意见。他指出,通过对自2001年以来抽查的11本卷宗的评查情况看,青岛海事法院的案件质量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裁判文书的制作、庭审笔录、案卷装订等一些环节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山东省高院民四庭尹佐海庭长对最高法院刘寿杰审判长提出的反馈意见给予了肯定。他说,刘审判长提出的这几点问题,一、二审法院都要改进,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抓紧、抓好。最后,副院长刘平代表我院党组再次对最高法院刘寿杰审判长一行及山东省高院尹佐海庭长一行到我院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我院将加大力度紧抓审判案件质量,强化审判质量监督管理,针对刘审判长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将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加以改进。同时加强与山东省高院的协调、交流,进一步提高我院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推动青岛海事法院审判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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