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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挨五十大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23:33 华夏时报

  北京市发改委指出,目前物业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物业矛盾还有很多。针对上述矛盾,北京市发改委表示,造成当前物业管理纠纷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进行全面分析。社会上还没有养成的有偿消费观念是造成矛盾多发的重要因素。

  北京市发改委称,物业管理的改革其实是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的重大调整,这种调整势必引发动荡。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住房分配和维护管理都是行政型、福利制,个
人仅象征性地承担少量房屋租金。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房屋出售给个人,房屋维修养护也推行市场化、有偿化。有的人还没有养成有偿消费观念,只愿享受服务,不愿掏钱,或希望少花钱多服务。其表现形式总是挑物业管理毛病,动不动就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这是造成矛盾多发的重要因素。

  业主不满

  一部分业主意见比较大的物业问题主要是:物业单位不按物业服务标准服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不明示;维修不及时,卫生死角多,车辆乱停乱放,擅自出租业主公共设施等。

  物业不满

  在一些小区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业主不遵守小区管理规则产生的,如不交物业费、野蛮装修、乱停车辆、与管理单位发生纠纷,有的业主缺乏居住道德,扰民严重,引起邻里纠纷。(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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