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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开审总价2亿元走私名车案 12被告三年走私287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01:20 信息时报

  12案犯出庭 走私主谋捏造“老大”逃罪责 澳门籍首犯当庭翻供指主谋另有其人

  时报讯 (记者 高江虹 通讯员 陈笑尘 付宁阳 葛帮忠) 昨日上午,以“偷龙转凤”的新型走私方式,伪造、套用粤澳两地车牌照走私多达287辆“奔驰”、“宝马”等高档汽车入境的特大团伙案(时报去年11月19日A4版曾以《两个名字牵出神秘主犯》报道),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澳门人陈耀星、何明、许冠隆及香港人王国钦、冯伟成等12名被
告人出庭受审。

  12被告三年走私287部车

  昨天,公诉机关指控,自2001年至2004年3月,以澳门居民陈耀星、何明为首的不法分子通过套用粤澳两地车牌和利用虚假资料骗取两地车指标等手法走私进口“奔驰”、“宝马”等高档汽车558辆。其中,采取套用粤澳两地车牌方式进口汽车有287辆,案值人民币2.1亿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947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耀星等9人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王建兴等3人行为已构成销售赃物罪。据悉,将买卖走私进口货物的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赃罪起诉,在广州海关缉私局侦办的案件中尚属首次。

  “老大”翻供指主谋另有其人

  昨天上午,作为第一被告的陈耀星首先接受庭审。他被指诉独自走私奔驰汽车13辆,本田汽车2辆,丰田小轿车13辆,丰田吉普车28辆,自2001~2004年间,伙同他人走私奔驰汽车73辆,宝马汽车22辆,本田汽车2辆,丰田汽车131辆,三菱汽车1辆。面对公诉机关的质问,他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在了一个名叫“欧阳明辉”的人身上,而且“欧阳明辉”一直在逃。

  对此,公诉机关指出“欧阳明辉”纯粹是陈耀星为了逃脱罪责而故意虚构出来的一个人物。因为陈耀星在2005年1月于广州所作的笔录上,已经非常清楚地表明,“欧阳明辉”是自己凭空捏造出来的。

  陈耀星辩称,自己之前作出这样的笔录,是由于自己当时在海关里被连续审讯了8天8夜后,神志有点不清醒。他坚持“欧阳明辉”的确是整个走私案的策划者。

  “老二”辩称“帮人跨境年审”

  第二被告何明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也全部予以了否认。何明辩称:“我从来不卖车,我只是负责帮客户办牌。客户把他们买好的车拿到我这里,我就拿车的资料到省公安厅办牌,从中收取一点手续费。”

  何明称,他所办理的一些“粤Z”牌的车,每年都要拿回澳门去年审和定期维修,有部分车辆在公安厅已经办了牌,但是海关的备案手续还没弄好,他就负责帮这些车主把车开回澳门年审和维修。有时为了顺利出关,还在要年审的汽车上换上一个已经在海关备案的车牌,以接受海关的检查,这就导致过关时出现问题。他称“其实这并不是走私汽车,而只是为了帮客户进行年审。”

  12被告手持号码牌应诉

  据了解,该案件在庭审过程中有不少小插曲。原定为昨天9时30时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但至昨天早上,法官考虑到被告人数太多,在较小的第一审判庭内可能会出现难以预料的安全问题,临时将审判地点改在了中院里面积最大的第三十二审判庭。而在12被告出庭时,各自手里还拿着号码牌,以便法官和律师能够分辨清楚各人的身份。

  法庭可能会进行连夜审案

  昨天上午,两名主要被告陈耀星、何明上庭接受当庭审问时,由于分别要接受公诉机关、自己的辩护律师及其他11被告的辩护律师的提问,结果花掉了整个上午时间。主审法官表示,由于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仅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卷宗就有数十卷,预计庭审将持续两日左右,必要时甚至要进行连夜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新闻背景

  3年“偷龙转凤”走私558辆名车

  广州海关称此走私手法在查获案件中属首次出现

  据介绍,广州海关已抓获了以陈耀星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共14名,缴获用于走私的粤澳两地车牌78副。并查明:自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期间,该团伙利用多种手法共走私进口奔驰、宝马等各类高档车558辆,价值约2.3亿元。该案作案时间之长、走私汽车数量之巨、档次之高、气焰之嚣张中国罕见。这也是广州海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单汽车走私案。这种偷龙转凤的走私手法在查获案件中也是首次出现。

  据广州海关介绍,所谓偷龙转凤走私术,即同型号、同颜色的A车、B车在拱北海关入境之后,A车被直接在境内销售。B车出境时使用A车的司机本在海关办理出境手续,而在边检过境时使用B车的资料登记出境。这样,虽然A车已在内地销售,但该车在海关的进出境电脑记录中是“平衡”,不易发现其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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